每个漳州市民,都是英雄!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是切断新冠病毒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从我做起,养成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公众健康,助力疫情防控。
一、重点人群应戴尽戴
从事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重点场所从事特殊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和职业人群,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等,务必做到“应戴尽戴”。
二、重点场所凡进必戴
市民群众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必须佩戴口罩,要求做到“凡进必戴”,且须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一米线要求: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宾馆、酒店、会场、展馆、车站等室内人员密集的场所;
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网约车、出租车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4.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5.在医院就诊陪护、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时;
6.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8.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三、规范佩戴口罩
口罩的规范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1.日常注意手卫生,佩戴和摘下口罩时,要洗手;
2.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3.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4.在跨县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在医疗机构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再次佩戴;
5.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6.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临床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得乘用公共交通工具。
四、时刻提醒他人
当您发现身边人员未戴口罩、为了说话方便将口罩拉到下巴位置或因天气炎热露出口鼻时,请及时提醒科学规范戴好口罩。
五、正确处置废弃口罩
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使用后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归为其他垃圾处理,同时在正确处理丢弃口罩后,要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双手。
六、党员干部率先垂范
党员干部带头佩戴口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职工及广大党员,一定要作好表率、模范带头,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全面提高干部群众自觉正确佩戴口罩的意识,带动身边亲人、朋友佩戴口罩。
口罩虽薄,能抗疾病;口罩虽小,能现文明。疫情防控需要每一位市民齐心协力,广大市民朋友要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全民养成科学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加强自我防护,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漳州市委宣传部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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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视新闻
视 频/黄智渊、郑斯元、郑昌
编 辑/陈 欣、许淳言
监 制/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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